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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妻子能否与丈夫弟弟平分房产?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31

  摘要:丈夫过世后,妻子是否有权与丈夫的弟弟平分房产呢?与婆婆签订的断绝婆媳关系协议是否有效呢?在下面的案情中,当事人该如何解决房产纠纷呢?那么接下来律师就为您详细解答。

  基本案情

  丈夫过世妻子有权与丈夫弟弟平分房产吗?

  10年前丈夫因车祸去世,婆婆要求与我断绝婆媳关系并支付她偏房和以后的赡养费,婆婆现已改嫁,有签订协议:我与婆婆断绝婆媳关系,生了不养死了不葬,但是我将以后的赡养费全部给她了,是不是应该算我尽到赡养义务了,丈夫在世时,老人是丈夫与二弟轮流赡养一年,因二弟进监狱,二儿媳不管老人,一直都是丈夫尽义务,并且医药费全是我们在承担,现在面临拆迁分房问题,婆婆要将房子全部给二弟,但是户口与我同本,我有一儿一女,是不是即使我们解除婆媳关系,我的儿子也有权得到房子的一半,况且之前一直都是我在赡养老人,二弟根本没有尽到义务,法律不是也规定尽义务多着多得吗?

  补充说明:

  丈夫因车祸去世,我与婆婆签订了解除婆媳关系协议:我与婆婆断绝婆媳关系,生了不养死了不葬,但我已将婆婆今后的赡养费一次性赋予她,应该说我尽到了之后的赡养义务,丈夫在世时,老人是丈夫与二弟轮流赡养,后因二弟进监狱,二儿媳又不管老人,因此婆婆一直是我们在赡养包括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全部我们支付,婆婆现已改嫁并在世,现在面临房屋拆迁问题,婆婆要将她所得的拆迁平米数全部给二弟,但现在户口与我同本,婆婆拿当年的协议作证说我没有权利得到她一半的平米数,我尽到了比较多或者全部的赡养义务,即使解除婆媳关系是不是我还是有权得到一半或者更多的平米数,因为我尽了将近全部的赡养义务,如果我没有权利,那我的儿子是不是有权得到一半或者更多的平米数呢?

  还有我有没有权利要回当年代二弟赡养老人期间所有的费用呢

  律师解答

  你丈夫虽然去世了,但是其对你公婆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其去世后应该继承的份额应该由你的孩子代位继承,所以你的孩子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你已将赡养费支付给婆婆了,属于尽了赡养义务,应该依法享有继承权,你和你的孩子以及你丈夫的弟弟各自继承老人财产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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