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AREA OF EXPERTIS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抵押未解除是否影响二手房买卖?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08

 抵押未解除是否影响二手房买卖? 

案情回顾

原告韩小姐诉称:20131213日,原告通过北京AA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出资365万元购买被告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xxx大街xxx号房屋,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如约支付了首付款80万元,但涉案房屋设有抵押登记,被告至今未能办理解除抵押权手续,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外,合同签订时被告及北京AA投资有限公司均向原告隐瞒了房屋的建造时间,直接影响原告购买房屋的意愿。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在合同签订时未能如实告知原告房屋状况,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3121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8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赵先生辩称:被告在看房及签约过程中已将房屋的真实信息告知了原告,不存在任何隐瞒情形,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原告也是知情的。而且房屋即使存在抵押未注销的事实,也不影响房屋的转让和过户。双方的买卖没有中介公司,没有委托评估,只是通过AA公司的李平介绍的,因为李平认识原告的弟弟。合同约定原告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付清所有尾款,但原告到期无法筹集足够房款,这是原告不能履行合同并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被告同意与原告解除合同,但因被告的房屋在买卖之前处于出租状态,合同签订后就不再出租,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故被告认为80万元的购房款应扣除房屋9个月的租金损失72000元之后再返还原告。同时因为原告违约在先,被告不同意支付利息。

律师观点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认为:本案是一起买房引起的纠纷,其中涉案房屋中设有抵押,那么该抵押的设定是否影响房屋的过户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认为对于设有抵押的房屋,一般进行交易时首先要保证双方的知情,其次在办理过户时,一般需要一方支付全款将抵押解除再进行过户,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因为抵押产生的纠纷,也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新房主的利益。

但在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被告同意,故本合同可以解除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在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将购房款返还原告,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利息一节,原告虽称被告隐瞒房屋建成年代及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导致原告无法办理过户,但因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被告支付房屋尾款是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的主要原因,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购房款利息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韩小姐与被告赵先生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赵先生返还原告韩小姐购房款八十万元。

 

三、驳回原告韩小姐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专业法律咨询欢迎加孟律师微信详谈:mengbo-lawyer


上一篇: 一方诉称离婚遭胁迫要求重新分割,如何处理?

下一篇:买房遇违约,违约金数额法院如何确定?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