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AREA OF EXPERTIS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继承中约定补偿款,一方主张支付一方主张未支付,如果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03

继承中约定补偿款,一方主张支付一方主张未支付,如果处理? 

案情回顾

韩大爷刘阿姨共生育四个子女,原告、被告、CD200274韩大爷死亡。201017刘阿姨死亡。

2003826日原告与C、被告、D签署《母亲养老及房屋继承协议》,约定母亲养老送终问题以原告为主,被告为辅;母亲住房6号楼房屋,由原告继承,母亲的工资、存款、证件交由原告统一支配使用;CD的父亲继承费,每人20000元,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原告、被告每人付出20000元,母亲的继承由原告继承;母亲的房产证由C保管,母亲百年后,(一年半内)两个儿子将两个女儿父亲的继承费付清,C无条件将房产证交原告过户。被告给原告15000元,原告搬出与被告合住的二居室到母亲处照料,母亲的大病,养老送终费用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母亲现用的冰箱、彩电、空调系C所购,母亲不用时属D所用;其中被告付给原告的15000元均为母亲的生活费。

20039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母亲养老及房屋继承协议〉及兄弟二人搬房协议》,约定涉案房屋是原告、被告共同居住,为解决合住困难和照顾母亲,经二人协商以后母亲大病住院的费用不报销的部分均由原告、被告承担,丧葬费同时承担,母亲的保姆费、小病、吃药和今后任何费用被告不再承担,其中第三条约定:“兄弟二人商议在搬出兄弟合住房的同时付给A 补贴费贰万元整。

原告A诉称:我和被告系兄弟关系,1984年我们的母亲刘阿姨原承租的一间平房拆迁,被安置了两套房屋,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一区x号楼xx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和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一区x1号楼xx室(以下简称6号楼房屋)。涉案房屋登记人为被告,我和被告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内,20038月,我为了照顾母亲才搬出。2000年房改,被告交纳了涉案房屋购房款38969元,后产权登记在被告名下。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补偿我17万元。

被告韩B: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1984年拆迁时承租人是我母亲,拆迁时虽然安置了两套房屋,但因父、母亲决定和分配只将我一人单独安置在涉案房屋内,其他四人包括原告、妹妹和父母都是安置在6号楼房屋,该方案原告知道且同意。从拆迁至今涉案房屋一直由我一个人承租,且户口也只有我一人在,其他四人的户口都在6号楼房屋,因此根据分配方案原告不享有涉案房屋的居住权。我完全是替父母考虑,觉得原告和父母一起住有些拥挤,所以才让原告和我住,在2000年我买下涉案房屋后我仍和原告一起居住。2003826日、927日,我与原告签订了母亲养老及继承协议和兄弟二人的搬房协议,约定由原告从涉案房屋搬出,到母亲居住的6号楼房屋内和母亲一起住,以便于母亲照料,并由我付给原告2万元作为原告放弃涉案房屋居住权的补偿。原告放弃了居住权现又主张显然是不符合协议约定的。

律师观点

北京继承房产纠纷律师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母亲养老及房屋继承协议〉及兄弟二人搬房协议》,原告与被告已就原告搬出涉案房屋进行了约定,且被告为原承租人,亦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涉案房屋亦登记在被告名下,故原告对涉案房屋无居住权。就补偿款一节,根据《〈母亲养老及房屋继承协议〉及兄弟二人搬房协议》第三条,被告应支付原告2万元补偿款,被告抗辩称该2万元已支付给原告,但就此未提交有力证据,被告应支付原告2万元补偿款;就原告主张补偿款的剩余部分,根据其陈述的构成内容,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北京继承房产律师提醒您,金钱的交付如果是银行转账需要保留相应的流水和取款记录,如果是现金则需要取款记录和双方签订的收条,在民事诉讼中,证据需要尽可能的保留,以便后续产生纠纷。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判决

一、B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A补偿款二万元;

 

二、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专业法律咨询欢迎加孟律师微信详谈:mengbo-lawyer


上一篇:买房遇违约,违约金数额法院如何确定?

下一篇: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签离婚订协议后还可以撤销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