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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产权是否必须过户?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8-30

  摘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那赠与房屋产权是否必须过户呢?又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呢?

  一、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二、赠与房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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