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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与违约金如何适用?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8-26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容易将定金与违约金混淆,将他们等同,其实定金与违约金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有时候适用定金还是违约金往往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购房定金与违约金又该如何适用呢?

  一、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1、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二者的区别:

  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

  二、购房定金与违约金如何适用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合同法》第116条还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定金条款。

  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的规定,选择定金或者违约金作为赔偿请求标准时,应以非违约方的最大收益为准。关于定金的数额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商定,所以当定金符合法律规定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双倍返还定金;而如果违约金高于定金的2倍时,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就比较符合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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