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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共存时,哪个优先执行?

来源:网络  作者:孟博律师  时间:2015-11-29

  律师您好:

  侄女继承丧偶且无子女的姑妈房产,有遗嘱但未公证,可以上人民法院诉讼继承吗?

  孟博律师解析:

  根据《继承法》中规定,有遗嘱可以继承,虽然未进行公证但并不影响效力,继承遗产的分工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的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可以持该遗嘱对该房产进行继承,只有一方提出异议时才到法院诉讼解决,但一般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持公证书,所以如果立遗嘱人健在,可以先到公证处做一下遗嘱公证,如果不能做公证房产中心不允许过户登记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当法定继承遭遇遗嘱继承时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总而言之,遗嘱的继承是优于法定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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