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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签好了离婚协议,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0-27

问: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近几年双方为小事经常争吵,虽然我们还共同居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早就分房睡了,三四年也没有夫妻生活。今年年初,我们好好的谈了一次,说好了好聚好散,将我们婚内买的房子归我,汽车给他,也写好了离婚协议,可是他一直不和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现在又不回家,换了电话号码,我应该怎么办?

孟博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仅签署离婚协议,没有在民政局备案,这个协议是法院是不支持的。

其实依据《婚姻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第一,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主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证时,亦要求当事人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二是,在诉讼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书。

鉴于您和丈夫实际分居多年,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孟博律师个人微信号:mengbo-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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