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和老公结婚6年,一直没有怀孕,后来查出老公身体有问题,不能生育。今年我们商议用别人的精子做试管婴儿,现在我已经怀孕七个月了,可谁知我丈夫竟然在这时提出了离婚,说不能接受养别人的孩子,早早分开对彼此和孩子都有好处。
孟博律师请问您,我现在的境况可以主张不和丈夫离婚吗?法律是否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不允许丈夫提出离婚?
孟博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您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您已经怀孕七个月,符合婚姻法中对于不准离婚的规定情形,所以,您的丈夫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权利提出离婚,法院将对其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这个规定的前题条件是维护家庭的稳定,要求的是怀孕和生产的都是夫妻双方的孩子。如果您是婚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法院肯定会受理您丈夫的离婚起诉,而实际情况是你们共同商量的试管怀孕方式,我认为法院会更加体谅双方情况作出实际裁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