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2013年12月因工作关系去外地,期间一直未回家,我们也没怎么联系,我想离婚。但我听说一定要分居满两年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这样的吗?
孟博律师解答: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如果您决定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依据上述法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即感情不和与分居满两年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所以很多分居两年的情况,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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