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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09

  摘要:继承人继承房产时候,应该怎么办理继承房产过户?他们可以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继承转移。而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候要带齐什么资料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这些材料要带齐: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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