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人中途解约
房屋的租赁合同通常为一年或者两年,但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有时候不到合约期满,便会出现需要提前解约的情况。那么,房屋租赁的提前解约有哪些注意的事项呢?
近年来,房屋租赁的普遍发生随之带来的便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出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也包括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还有转租的,不交租金的,那么到底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吗?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话能要回押金吗?转租是否有效?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3、故意损坏房屋的;
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5、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房屋出租人中途解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必要手续
1、清点物品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2、签订文件双方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的文件,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3、保存文件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租赁提前解约注意事项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
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3、房东的法律权益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如何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责任?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2、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租客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房东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租客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租客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房东找到新的租客,则租客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房东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房东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租客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租客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房东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