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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否变更?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6-20

  摘要:正常情况下,一份合同除非是出现了法定或者是双方约定的无效情形,否则该合同在依法签订后就生效且不得变更了。然而,购房合同毕竟涉及到的标的价值较大,不能与其他合同同日而语。那么在法律上,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否变更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否变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原则的。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网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二)由于不可杭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地簇、洪水等)。例如,购买者和售房单位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交付前,发了洪水,使所买卖的房屋被洪水冲塌。这就属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股行,因为买卖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并不能预见洪水过些日子会发生,同时他们也无法避免洪水所带来的损害。

  (三)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股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己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是指履行达不到非违约方所期望的目的,即达不到合同的目的。一切合同都是当事人为达到目的而订立的,当这种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时,它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必要,应当变更或解除。

  二、签订购房合同后还能变更吗

  在实践中,当事人之间还可以就以下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一)公共维修基金过户。

  (二)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

  (三)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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