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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的三种情况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3-14

  摘要:离婚时房产经常是引起纠纷的导火索,夫妻离婚时往往因此而争执不休。那么夫妻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的情况有哪几种呢?婚姻法对房产分割又有怎样的规定呢?接下来就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离婚房产纠纷的三种情况

  一:婚内将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二:离婚遇上“承租公房”

  三:父母资助买房

  律师支招: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部分到底应该如何分割,针对近期出现的不同案件应该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律师认为,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就是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这种情形下的房产分割首先应该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产权之后要明确价值。房屋价值应该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房屋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2)婚姻法对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

  1、婚姻法没有针对离婚时的房产处理作出特别规定。新婚姻法实施后,司法解释中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夫妻共同生活八年后将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与新婚姻法相抵触,不再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几年颁布的两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确定了离婚时房产处理的若干规则,其“落脚点都是为解决实际中大量存在的关于房改房等有福利性在内的房屋争议问题”

  3、而这些规则在处理纷繁复杂的婚姻房产争议时未免显得捉襟见肘。房产作为一种主要的不动产本身也是物权立法关注的重点,当物权法遭遇婚姻法,其中似乎呈现出若干矛盾与不甚清晰之处。

  关于房产纠纷的解决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样情况不能得到同样对待;二是在个案的处理上发生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时,法官束手无策,没有达致统一的技术和方法。”

  4、尽管我国有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正在不断地完善,而法官对疑难问题的公正处理并不是可以简单地依据法条就能解决的,必须借助于透彻的法理分析才能科学而公正地判定处理依据。

  5、“能否依法理补充法律漏洞,我国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而法律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运用法理补充法律漏洞已越来越得到司法实务界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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