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可见房产继承公证是房产继承的必经程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该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公证又需要哪些材料?下文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1、办理流程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