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李老汉丧偶,有一个儿子。张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李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张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张老太所有。二人婚后居住在李老汉的房子里,而今李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李老汉的子女要求张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1、李老汉的房产应该怎么继承?
2、如果张老太先去世,房产该如何继承?
孟博律师解答:
1、李老汉的房子因为在和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前妻的一半转化为遗产,由李老汉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房产,李老汉拥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额。张老汉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李老汉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张老太依法能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
2、如果张老太先去世,不留遗嘱的话,张老太名下的房产全部成为遗产,由李老汉和张老太的儿女共同继承。李老汉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孟博律师提醒:
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此,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是明智之举。